中央已將碳排放權交易明確列入中央經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
今年中央已將碳排放權交易明確列入中央經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
而在中美聲明發布不久,國家發改委氣候司司長蘇偉就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坦言,“搞
碳交易離不開總量。”蘇偉表示,在此前試點碳交易的過程中,我國已經啟動了對相關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報告的要求,奠定了全國開展碳交易的基礎,“此后,我國將出臺關于碳排放總量控制及其分解機制的方案,加快全國碳交易
市場建設,爭取2016年開始運行。”
近年參與碳交易機制研究的中山大學教授余志等專家解釋,與環保領域中對空氣和水污染物早已實行總量
減排不同,在應對氣候變化領域中,我國對二氧化碳排放一直是以
碳強度來約束,也就是單位生產總值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在以碳排放強度約束的情況下,減少碳強度或許僅意味著每噸碳排放的生產利用率提高,而如果碳排放的企業數量、規模增加,碳排放總量仍可能增長,中國作為碳排放總量第一大國,實施碳總量控制在國內不少專家看來是大勢所趨。
與歐盟不同,我國碳排放總量及分解方案沒在碳交易試點開始運行就發布,這使我國實施碳總量控制也將面臨挑戰。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分析,像歐盟等實行碳交易的地區在確定總量的時候已經達到了碳排放峰值狀態,在此基礎上確定總量后再逐年削減總量能夠實現減排的目的,但我國到2030年才會到達峰值,2016年則要建立全國
碳市場了。“這意味著未來十多年間碳排放的增量和達到峰值后應該逐年遞減的總量如何平衡就需要反復計算,沒有經驗可以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