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新階段、新態勢和國際發展潮流,對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把積極應對氣候變化作為國家重大戰略。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統籌當前利益和長遠發展,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明確應對氣候變化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定位、
政策框架和制度安排,努力形成全社會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整體合力,促進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把積極應對氣候變化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舉措。以應對氣候變化為契機,大幅降低
碳排放強度,形成綠色低碳發展的倒逼機制;根據適應氣候變化的需要,提高城鄉建設、農、林、水資源等重點領域和脆弱地區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切實提高防災減災水平。
充分發揮應對氣候變化對相關工作的引領作用。按照綠色低碳發展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的要求,統籌推進調整產業結構、優化能源結構、
節能提高能效、增加
碳匯等工作;發揮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對節能、非化石能源發展、生態建設、環境保護、防災減災等工作的引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