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證儲備和價格管控的政策效果顯著
通過上述實驗,許可證儲備和價格管控的
政策效果得到實驗的檢驗。
首先,就許可證交易的平均價格來說,基準實驗局和價格管控局之間并沒有統計上的顯著差異,二者都達到了完全競爭均衡的狀態,效率均高達98%。而對許可證儲備實驗局來說,交易的平均價格在前9輪都顯著高于基準局和價格管控局,而在10—13輪中,由于每一輪都有1/6的可能性結束實驗,因此價格持續下降,而且從統計上是顯著低于基準局和價格管控局的。這和政策的理論預測結果是一致的。即被試提前儲備許可證以防未來
市場短缺,而后當政策變得不確定時又會減持許可證。而政策組合實驗局相比于許可證儲備實驗局來說,前期價格過高的情況有所緩和,導致更低的許可證初始價格和一個更扁平的價格時間序列。理論模型和實驗結果表明,這主要是由于價格上限抑制了早期輪次的許可證價格攀升,而價格底限則在后面的輪次中起到了價格支撐的作用,從而平滑了價格的時間序列。
其次,實驗結果表明,與基準實驗局相比,許可證儲備和價格管控工具都有助于減少輪次內的價格離差和輪次間的價格波動。因此,這兩種工具都有助于維持許可證價格的一致性和穩定性,從而降低價格風險。而將兩者結合使用要比單獨的工具更大程度地降低價格的波動性。通常來講,許可證的價格波動會延誤污染者對
減排技術的投資行為,并增加隨時間推移所產生的減排成本。此外,對二氧化碳等均勻混合污染物的動態有效的控制,就要求規制者在分配減排責任時做到最小化輪次內的污染成本之和,這也對一致的價格信號提出了要求。高的價格離差顯然限制了
碳排放市場有效分配個人減排責任的能力。因此,控制許可證價格波動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弊端是可能增加總排放量的波動
需要格外注意的是,無論單獨的許可證儲存或價格控制還是政策組合工具,都使得輪次間的污染排放波動性增長。在本實驗中,盡管成本控制措施對于隨時間而不斷累積的污染排放量并沒有產生重大的影響,但可以確信的是,價格波動性的減少和污染排放波動性的增長存在著此消彼長的關系。許可證儲備、價格管控和組合政策,都是以更高的污染排放變動為代價換取許可證價格波動性的減少。
理論和實驗結果都表明,許可證儲存和價格管控使得一輪中的排放總和內生化,從而會對碳排放市場的環境表現產生影響。例如,如果價格上限設置得過低或企業過度利用價格上限這一功能,那么價格管控的工具就可能增加總的污染排放并由此造成更多的環境損害。此外,限制價格波動有可能增加總排放量的波動。如果污染物屬于存量污染物,并且不存在超過某一臨界值將誘發大的環境損害的威脅時,那么當一定時間間隔內的累積排放量給定時,排放波動性的增加就不會增加預期的環境損害。然而,如果排放的是具有嚴格的凸性損害的流量污染物,那么排放波動性的增加就將產生更大的環境損害。因此,對于試圖控制具有嚴格凸性損害的流量污染物的碳排放市場來說,控制許可證價格風險的嘗試就可能導致污染物排放更高的預期損害。
當前,中國作為全球第二大溫室氣體排放國,被公認為最具潛力的減排市場。截至2008年,中國二氧化
碳減排量已經占到全球市場的1/3左右。然而當前中國的
碳交易市場處于剛剛起步的階段,相關的交易機制和
法規政策尚不健全。隨著低碳經濟發展理念的日益盛行,中國需要借鑒國外經驗,并結合中國國情開展碳交易市場機制設計的相關研究。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關于新興經濟學理論創新的綜合研究”(13AZD061)階段性成果)
(吳丹 作者單位:
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浙江大學跨學科社會科學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