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指導制定實施計劃。指導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地方工業主管部門、區域內中央企業根據《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重點工業企業清潔生產水平提升計劃》,制定本轄區和本企業集團實施計劃,落實目標責任。
3.強化監督考核。將提升計劃實施效果納入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考核中,加強對地方實施計劃制定及實施情況考核,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清潔生產技術改造項目實施,促進主要污染物削減。
1.指導編制實施方案。結合工業綠色轉型發展的總體要求,選擇確定部分地級市開展工業綠色轉型發展試點;組織擬定實施方案編寫提綱,在能耗、水耗、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強度、重化工業占比等標志性指標及制度、模式創新方面對試點地區提出更高要求。指導試點地區編寫工業綠色轉型發展實施方案。
2.批復實施方案。組織對擬定試點地區實施方案進行評估論證,擇優篩選出5家左右符合生態文明建設總體要求,具有創新意識,目標更高、標準更嚴、政策更完善、措施更有效、保障更有力的實施方案,作為首批工業綠色轉型發展試點地區,批復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3.建立協調聯動推進機制。建立由部牽頭,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試點地區人民政府、相關咨詢服務機構共同參與的協調聯動推進機制。加強調研與指導,定期召開調度會議,協調有關部門解決試點地區工業綠色轉型發展過程中的重大
問題,促進試點地區之間的交流,推廣先進適用的模式和做法,針對共性問題和關鍵環節探索解決途徑。
4.加快探索新模式和新機制。一是制度創新。與試點地區共同就以
節能環保標準淘汰落后產能、重點工業企業能耗總量控制以及節能量交易試點等方面加強研究,重點解決操作層面上的問題,開展試點與實踐。二是模式創新。以綜合效益為導向,整合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金融機構、節能環保咨詢服務機構、行業專家等資源,加快建立多方參與、利益共享、風險共擔,規模化、規范化、
市場化的運作模式,為重點企業實施節能
減排技術改造和
電力需求側管理提供服務。
5.加大支持指導。篩選煤清潔高效利用、清潔生產、高效電機系統、高效鍋爐系統等5-10項先進適用的節能環保技術,指導試點地區制定專項推廣方案,為試點地區
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提供技術支撐及融資平臺。積極支持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試點示范工作,組織專家幫助企業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查找電力資源配置薄弱環節,調整用電結構,轉變用電方式,提高用電效率。積極協調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美國能源基金會、世行、亞行等國際組織提供資金、信貸幫助,集中力量支持試點地區開展節能減排基礎能力建設,開展專項培訓。支持試點地區加快培育和引進體現綠色增長要求的項目,開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企業、節水型企業創建等。
(三)繼續實施電機能效提升計劃
1.組織專項推廣。開展高效電機重大應用技術成果鑒定,發布一批高效電機系統節能改造先進適用技術。對技術成熟、經濟效益顯著、推廣前景廣的先進適用技術,制定專項推廣方案。充分發揮地方政府及相關行業協會作用,組織電機企業與重點區域、重點用戶或風機、泵、壓縮機、機床等生產商進行對接,加快規模化推廣。推動安全可靠的絕緣柵雙極型晶體管(IGBT)等電力電子芯片及模塊在電機節能領域的推廣應用。
2.加強監督檢查。推動建立公開、公平、長效的監督檢查機制。會同質檢總局組織對電機生產企業進行電機能效新標準的貫標核查,對生產低于GB18613-2012三級能效等級的電機生產企業要求限期整改;到期仍未達標的,將企業名稱及產品型號曝光并抄送有關部門。組織對重點用戶使用高耗能落后電機情況進行專項監察,指導企業結合3年電機能效提升改造計劃,盡快淘汰低效電機,實施電機系統節能改造。
3.培育一批專業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盡快組織發布一批電機系統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推薦名單,支持一批掌握核心技術、市場資源整合能力強的專業節能服務公司做大做強,提供規范化、規模化、高效化服務。鼓勵一批高效電機生產企業、大型企業集團與專業節能服務公司合作成立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大力推進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電機系統節能改造。
4.完善市場化推廣模式。整合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高效電機及高效風機、泵、壓縮機生產企業,
第三方節能診斷、咨詢、服務公司,金融機構(基金公司)等資源,組建電機能效提升產業聯盟,探索運作機制與模式。加強與地區、央企集團的合作,為企業提供集節能診斷、方案設計、施工及售后服務于一體的解決方案。組織在鋼鐵、
建材、石化等重點領域實施電機能效提升示范工程,總結市場化運作的模式,加快推廣。
5.實施一批試點示范工程。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培育節能環保產業的意見,以提高高效電機的保障供給能力為目標,培育建設10-15個高效電機規?;a示范工程,2-3個高效電機定轉子沖片、絕緣材料等關鍵配套材料裝備生產示范工程,2-3個電機高效再制造示范工程。
6.抓緊完善政策標準體系。盡快制定發布第三批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淘汰目錄;推動出臺電機系統節能量
認證等系列標準規范;研究懲罰性電價與電機能效提升工作的銜接機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