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開發與轉讓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談判的重要議題。1995年《柏林授權》確立了技術開發與轉讓談判議題,歷經《馬拉喀什協定》、《巴厘行動計劃》、《坎昆協議》,技術議題已經在機制建設上取得了明顯的進展,推動了公約應對氣候變化技術行動的制度化。然而,公約下的技術轉讓行動仍然進展緩慢。報告指出,坎昆會議以來的技術機制距實質性地推進促進技術開發與轉讓各項行動的有效開展及公約根本目標的實現,仍有明顯差距:第一,技術機制的目標和功能沒有直接回應公約第4.5條確立的發達國家締約方向發展中國家締約方轉讓技術的承諾。第二,技術機制在實現公約最終目標上的作用不明確。第三,公約技術機制本身僅實現了各方利益在有限范圍內的平衡。第四,實現技術機制和公約目標方面的制度可行性不高。報告進一步指出,當前技術轉讓議題談判應重點關注如何使技術機制發揮更大作用、如何有效利用資金機制促進技術轉讓、如何充分落實技術需求評估的結果、如何妥善處理知識產權等
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