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階段量化評估CBAM的影響非常困難
要客觀地評估CBAM對中國出口的影響,需要五組基礎數據:
1、“CBAM產品”的實際對歐出口情況;
2、以歐盟方法評估的國內各“CBAM行業”的排放水平(需區分直接和間接排放);
3、歐盟各“CBAM行業”獲得的免費配額及其削減安排;
4、對歐盟碳價的預判;
上述第2、3點最具挑戰性。
第2點所說的排放是指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的單位實際排放,而非從搖籃到大門的產品
碳足跡,換言之是組織層面的
碳排放再分攤到產品上。按理說,這個排放水平的評估方法應當盡可能貼近歐委會未來將要采納的核算方法。然而歐委會將選取什么樣的CBAM碳核算方法極難預測。雖然歐盟
碳市場早已形成了一套極其完備甚至是過度復雜的核算方法,但歐委會仍面臨前所未有的技術
難題——如何將既有的歐盟碳市場
方法學合理地移植至CBAM,如何將碳市場的設施級排放轉換為CBAM的產品級排放,如何兼顧CBAM的有效性與取消歐盟產業免費配額的合法性,等等。
歸根結底,現在很難預判歐委會在CBAM核算方法學上價值取向——它面臨一個“既要、又要”的難題,必須在可操作性、
政策有效性、公平性、避免內部阻力等多方面找到平衡。上述第3點亦然,雖然現在已明確了削減免費配額的分期目標,但是具體的削減方式仍未細化。第2和第3點都需要對歐盟碳市場規則有深刻的理解,而這正是國內所欠缺的。
CBAM并非只對中國產品征收,因此還需考慮歐盟其他貿易伙伴的情況,考慮他國產業是否會因CBAM而獲得比較優勢或比較劣勢。如果CBAM開征之后,中國
鋼鐵產品的出口成本增長了5%,而土耳其、印度、俄羅斯等國都增長了15%,那么CBAM在保護了歐盟鋼鐵行業的同時,可能會增加而不是削弱中國鋼鐵產品的競爭優勢。
最后,企業或產品的競爭優勢或劣勢來自于各項成本的疊加,碳成本只是其中一部分。CBAM也許能夠拉平進口產品與歐盟產品的碳成本,但并不能解決原材料、能源、人工成本等方面的差異。過去一年,歐盟高企的電價已迫使多家鋁廠停產。如果歐盟電價維持目前的走勢,恐怕歐盟的鋁廠大部分都有關停的風險,而中國的鋁廠即使在背了CBAM“包袱”之后,可能仍然比歐盟的同行更有優勢。
總之,評估CBAM的影響要跳出“碳含量×歐盟碳價”的直線思維,實際情況要復雜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