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政策面的春風頻繁光顧脫硫脫硝行業。早在2011年9月,環保部就發布了新修訂的《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并于2012年1月1日起實施。按照《標準》要求,到2015年,國內已運行和新建火電機組要全部安裝煙氣脫硝設施,以實現“十二五”規劃綱要中要求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別
減排8%和10%的總體目標。按照要求,新建機組2012年1月1日開始、老機組2014年7月1日開始,其氮氧化物排放量不得超出100毫克/立方米。隨后,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通知,在京、津、冀等十四個省市自治區試行脫硝電價補貼,標準暫定每千瓦時8厘錢。上述措施對氮氧化物減排發揮了重大作用,相關數據表明,2012年上半年全國氮氧化物排放量首次出現同比下降0.24%;全國脫硝機組平均脫硝效率40.3%,較2011年同比提高16.1個百分點。
2013年1月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了《關于擴大脫硝電價政策試點范圍有關
問題的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將脫硝電價試點范圍由現行1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部分燃煤發電機組,擴大為全國所有燃煤發電機組;同時,脫硝電價標準為每千瓦時8厘錢。機構人士普遍預測,在政策的推動下,全國火電廠煙氣脫硝將進入集中爆發期。預計今年全國新增火電廠脫硝裝機規模可達1.5億千瓦,到“十二五”末,由此創造的煙氣脫硝
市場規模可達3000億元。
有業內人士指出,我國的火電脫硝普及率還不高,據不完全統計,目前火電廠已安裝脫硝裝置的機組約為1億千瓦,尚不到目前火電總裝機容量7.07億千瓦的15%,離環保部要求的脫硝普及率還有很大的距離。國家發展改革委進一步擴大脫硝電價試點范圍,將促使脫硝市場容量進一步擴大。(中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