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效性角度上,英國經濟學家Pearce認為,通過征收碳稅提高產碳產品價格,會使私人成本增加。經濟主體會千方百計地尋求降低生產成本的方法,這從客觀上促進綠色
節能技術的產生,從而有效地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當然,征稅不可避免地會產生無謂損失,如果碳稅采取專款專用的使用方法,即把所取的碳稅收入作為企業提高生產技術的補貼,那么無謂損失大大將會減少。此外考慮到原來
碳排放企業的生產外部性,碳稅有利于價格信號正確地反應生產成本,促進
市場資源的配置,提高經濟效率。
同樣,
碳交易也具有相當好的效果。根據科斯定理,當各方能夠無成本地討價還價并對大家都有利時,無論產權是如何界定的,最終結果將是有效率的。因此,只要
排放權初始的分配方式確定,則各企業通過市場交易,利用價格體系的機能,可以促使污染外部成本內部化,以達到最適當的二氧化碳排放水平。與碳稅的稅率由政府所制定不同,碳交易價格由市場決定,理論上,后者靈敏度更大,效率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