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企業管理工具的環境審計在企業內部由企業優先進行,這樣“可以在創造環境、保護社會效益的同時。也可以使企業減少污染處罰支出,提高企業資金使用效益,從而為企業創造經濟效益”。
首先,企業用國家或行業的環保標準對本企業單位柯染及治理情況、治理成本與治理效益進行先行分析和評價,這符合企業本身的愿望,也是發揮環境審計管理功能的一個重要方面。使環境審計真正成為管理工具,并成為企業發展的內在動力。其次,企業管理當局、內部審計機構和企業職工對環境影響生產經營的因素比外部審計更清楚和明了,分析和評價的結果會更有說服力,能為外部審計提供更具有參考價值的資料,其提出的內部環境審計評價報告成為外部審計時一份重要的管理當局聲明書,有利于外部審計認定被審單位的環境責任。最后,企業內部審計所具有的服務內向性、審查范圍廣泛性、作用穩定性、微觀監督和宏觀監督統一性等特征,決定企業內部環境審計工作先行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