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碳交易網訊:
碳匯交易是國際碳
市場中的組成部分,但規模很有限。2006年,森林碳匯(
碳信用)交易額只占到“京都市場”的l%。因為目前國際
碳市場特別是“京都市場”中交易的絕大部分是
減排項目,既減少排放源的項目,如太陽能發電、風力發電、甲烷回收等;而林業碳匯項目由于涉及較為復雜的技術環節和要求以及較高的交易成本,使得大部分附件一國家如歐盟、加拿大等不接受“京都規則”的林業碳匯項目。截至目前,全球通過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理事會批準注冊的林業碳匯項目只有2個(中國和印度各一個),其中第一個是“中國
廣西珠江流域再造林項目”。而在“自愿市場上,林業碳匯項目相對較多。一是~些區域性氣候變化
政策的要求。如澳大利亞的新南威爾士州的政策,允許工業能源企業通過購買造林產生的碳匯來抵消其溫室氣體排放,二是一些環境組織或者企業自發倡導,也包括一些個人自愿參與的活動,出資直接造林或者間接購買造林累積的碳匯,樹立企業環境形象、展示社會責任。不過,分析人士認為,歐盟市場準人政策可能會在不久的將來有所改變,各種自愿購買碳匯的行為會越來越受到環保組織和一些企業的重視,國際碳市場的碳匯交易總體將呈現上升趨勢。美國的相關研究報告指出,到2012年,森林碳匯在國際碳市場的比例將可能達到10%。(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