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全省大氣污染治理與應對氣候變
化工作,充分發揮專家在大氣污染防治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中技術支持作用,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
遼寧省大氣生態環境保護與應對氣候變化專家庫人選,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圍
遼寧省大氣污染防治與應對氣候變化專家庫分為燃煤污染控制、工業污染治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移動源污染治理、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管控、大氣環境管理與監管、大氣環境監測、大氣環境保護工程設計、大氣標準擬定與實施、大氣污染防治法律
法規、大氣科研及應對氣候變化
政策法規標準、清潔能源、綠色低碳工業、低碳建筑、低碳
交通、低碳農業、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生態系統
碳匯、適應氣候變化(含各領域)、
碳排放核查交易、碳排放統計核算、氣候投融資等領域,同一專家可歸屬不同類別。
二、資格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具有較高的專業理論水平和政策水平,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嚴謹扎實的學術精神,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認真踏實的工作作風。
(二)無違法、違紀記錄,能認真、廉潔地履行職責,獨立、客觀、公正地提出評審、咨詢等意見建議。
(三)有較強的使命感和責任感,有時間和精力參加培訓授課、項目評審、技術指導、現場檢查等工作。
(四)身體健康,能夠履行相關工作,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5周歲,具有突出專業特長的可適當放寬。
(五)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同等專業水平)或注冊執業資格,從事大氣生態環境保護或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5年以上,熟悉國家和省相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工藝、技術及相關標準。
三、征集程序
(一)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專家采取社會公開征集的方式,可單位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參與。
(二)申報材料
1.自薦人員應當如實填寫《遼寧省大氣污染防治與應對氣候變化專家申請表》(附件1)(在職專家加蓋工作單位公章,退休專家提供退休證),《專家信息匯總表》(附件2),并提交身份證、職稱、職業資格證書等復印件相關材料紙質材料。
2.單位推薦人員由所在單位統一匯總上述材料后,同時報送加蓋公章的《專家信息匯總表》(附件2)。
(三)申報方式
各有關單位及個人請于2022年10月25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郵寄至遼寧省生態環境廳(205室),附件1、附件2電子版發送至lnhbdqc@126.com。
四、專家管理
(一)遼寧省生態環境廳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整理、審核、存檔,確定聘用專家名單。
(二)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對不符合要求的專家將不再聘用,對存在弄虛作假、不遵守保密規定、有利益關聯未予回避有礙公平或有失職行為的專家將取消其資格。
(三)省內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依據工作需要,均可從專家庫抽取相關專業專家,為大氣生態環境與應對氣候變化管理提供技術咨詢。
聯 系 人: 劉暢
聯系電話:024—62788706
郵 箱:lnhbdqc@126.com
地 址:遼寧省沈陽市渾南區雙園路30號甲遼寧省生態環境廳205辦公室
附件:1.遼寧省大氣污染防治與應對氣候變化專家申請表
2.專家信息匯總表
3.大氣污染治理各類別領域參照表
遼寧省生態環境廳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