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機構投資者在其決策過程中考慮到環境因素
(二)要求機構投資者在其決策過程中考慮到環境因素
聯合國負責任投資原則組織(UnitedNations’PrinciplesforResponsibleInvestment)是一個由聯合國發起,由全球主要投資者組織的國際框架,目標是實現六大“負責任的”投資原則,向全球正式推出責任投資原則。截至2013年4月,全球共有超過1200家機構投資者參與,管理資產超過35萬億美元。中國的參與機構僅有3家,包括九鼎投資、云月投資以及商道縱橫。
該框架強調了投資者需要在投資過程中考慮ESG的元素,即環境(Environmental)、社會(Social)以及公司治理(CorporateGovernance)。該框架已經完成和正在進行的主要工作有以下幾方面。①提供投資指引,幫助簽約機構(特別是新簽約機構)在投資時加強ESG因素的考量,并通過專設監督機構定期考察。目前已經有超過20家國際知名金融機構(德意志銀行、花旗銀行等)明確將ESG因素加入其投資項目和資產配置分析模型中。②每年要求投資者公開匯報其PRI的實施情況,匯報和評估文件公開可查。③設立ClearingHouse
論壇,要求簽約機構參加會議,交流經驗并建立投資者網絡。④通過使用專籌研究經費,并聯合學術界、研究機構投資者采用ESG標準的情況,進行案例共享、出版刊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