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在湖北建設生態省相關情況的新聞發布會上,湖北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書記何開文接受包括21世紀經濟報道在內的媒體采訪時表示,湖北高質量建成全國
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并保障穩定運行。同時大力推進碳
排放權交易,截至2021年底,湖北碳
市場配額累計成交3.66億噸,成交額86.59億元,交易規模繼續保持全國前列。
目前,湖北省生態省建設取得顯著成效。湖北省17個重點城市中,10個達到空氣質量二級標準,PM2.5濃度累計均值為34μg/m3,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86.7%。全省190個國控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93.7%。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受污染耕地、受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均在90%以上。
此外,湖北啟動第一批21個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工程試點建設,武漢市低碳城市試點取得積極進展。全省劃定1076個單元,以生態環境保護紅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質量底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為主要內容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基本形成。
拓寬資金來源修復生態環境
湖北省生態修復
問題歷史欠賬多、任務重,資金投入是重點。針對湖北修復任務艱巨與財政資金不足的矛盾,湖北省自然資源廳副廳長鄒清平提出:“必須拓寬資金來源渠道,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修復。”
近日,湖北印發了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若干措施的通知,從方案計劃編制、參與重點領域、規劃管控和用途管制、資源資產與產權指標激勵、財稅與金融激勵以及實施保障等六個方面提出了17條“硬措施”,這些措施釋放出的大量
政策紅利對于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修復具有很強的吸引力。
企業可將修復后的國有建設用地用于開發利用,在生態保護紅線一般控制區進行不破壞生態功能、適度的參觀旅游及相關必要設施項目建設,修復后可利用不超過3%修復面積的土地,通過點狀供地方式從事康養、旅游、文化、農業等產業開發。
此外,企業修復產生的耕地占補和增減掛鉤指標,按一定比例賦予投資者專屬所有。修復產生的土石料,項目區內可自行使用,并按“收支兩條線”對外銷售,收入可用于投資方的項目開支;項目區內,人工商品林可以依法依規自主采伐。修復后的林地、水域可以優先進行林權、水權和碳排放權交易。推動綠色基金、綠色債券、綠色信貸和綠色保險統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修復。
打造特色鮮明的“湖北樣板”
湖北地處長江中下游,長江漢水潤澤全省,大小湖泊星羅棋布,是三峽水庫、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地,但隨著城市化發展,全省湖泊數量不斷減少,江河水質質量下降,為達到建成生態省的目標,環境保護迫在眉睫。
何開文指出,為進一步擦亮湖北省“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品牌,未來將打造特色鮮明的“湖北樣板”,全方位提升創建水平。
湖北長江、漢江、清江干流水質要有所提升并保持II類,將后續加快實施長江大保護“6+4”攻堅提升行動,不斷提升長江生態系統穩定性和質量,持續推進長江經濟帶工業園區水污染整治、自然保護地“綠盾”監督、入河排污口監測溯源整治、“三磷”排查整治等專項行動,確保水環境安全,守護“一江清水東流”和“一庫清水永續北送”。
2018年以來,國家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湖北省的47個問題,已按照計劃完成整改銷號45個,全省建成聯網水質自動站192座、城市空氣自動站169座、土壤監測點位達6000余個,覆蓋全省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體系建成。
何開文表示,湖北將把生態示范創建與推進碳達峰
碳中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長江大保護等重要戰略任務結合起來,協調推動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力爭2025年基本建成生態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