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美戰略競爭日趨嚴峻、美國國內
政策面臨著巨大不穩定風險的情況下,中美有關非國家行為體之間的對話交流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美國政策不確定性造成的負面影響,進一步深化中美在可再生能源發展等領域的共同利益。2021年4月15日,《中美應對氣候危機聯合聲明》提出在工業和
電力領域脫碳,增加部署可再生能源,綠色和氣候韌性農業,
節能建筑,綠色低碳
交通,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合作,國際
航空和航海活動的排放合作,減少煤、油、氣的排放等八個領域開展對話。
另外,COP26之后發布的《格拉斯哥聯合宣言》表明,中美可適時優先部署在負排放技術、甲烷
減排、清潔能源發展這三方面的合作。首先,美國在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方面具有較強的技術實力,中國應加強與美國在
碳匯、發展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等方面的交流對話。其次,我國在甲烷監測及減排等技術方面與美國存在較大差距,未來應加強甲烷監測技術的學習交流,減少來自化石能源和廢棄物行業的甲烷排放,并通過激勵措施減少農業甲烷排放。最后,可以借助中美雙方巨大的綠色經濟
市場,擴大光伏、風電、核能、氫能等新能源的技術合作和知識交流,但同時應注意知識產權保護,把握合作與競爭的平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