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配額(Emission Allowance—EA)
在中國現行的
碳交易監管規定的語境中,所謂“
碳排放權”即指分配給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的規定時期內的碳排放額度(碳排放配額)。
目前中國的“碳排放配額”,既包括納入全國碳
排放權交易
市場配額管理的全國碳排放配額(CEA)(目前主要針對發電行業的重點排放單位),也包括納入試點省市碳排放配額管理的本地碳排放配額,如上海市碳排放配額(SHEA)、湖北省碳排放配額(HBEA)、廣東省碳排放配額(GDEA)等。
全國碳排放配額是在國家生態環境部每年制定碳排放配額總量及分配方案的基礎上,由各省生態環境部門額定分配,并在“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登記機構已落地湖北武漢)開戶登記;地方碳排放配額由試點地區主管部門分配,并在相應地區的
碳配額登記系統登記,如廣東碳排放配額(GDEA)在“廣東省碳排放配額注冊登記系統”登記,上海碳排放配額(SHEA)在“上海市碳排放配額登記注冊系統”登記等。目前,碳排放配額以免費分配為主,同時部分試點地區已引入有償分配機制,例如重慶市已開展碳排放配額競價和有償發放。
碳排放配額是中國碳排放交易市場的基礎:若企業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少于被分配的碳排放配額,剩余的碳排放配額可以作為商品出售;若企業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多于被分配的碳排放配額,短缺的配額則必須從碳交易市場購買,因此碳排放配額作為商品在企業之間流通,通過市場化手段完成碳排放配額的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