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貿易型產品的碳標簽核查
對于加工貿易型產品,政企各方要順勢而變,通力打造生態與經濟一體化的創新發展模式,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技術,促進企業由單純追求利潤目標向追求經濟與生態相統一的生態經濟轉變。對于來料加工貿易產品,海關在口岸進行碳核查時,還需要綜合考慮產品
碳排放轉移的情況。
我國可以借鑒發達國家
碳標簽制度創新模式,建立適應國情的碳標簽制度。要建立碳標簽預警機制,加強與發達國家合作交流,鼓勵企業尤其是出口貿易企業開展碳標簽
認證工作,并在條件允許下選擇碳標簽制度試點行業,逐漸建立在口岸對進出口商品進行碳標簽的核查制度。我們在對出口商品進行嚴格測算與規定的同時,要對進口商品實行同樣的標準,這樣既可在一定程度上規避貿易壁壘,穩定進出口貿易,又可通過統計分析幫助國家摸清進出口商品的碳排放結構,對低碳經濟發展具有一定幫助,有效降低我國
碳中和任務的壓力。
文:蘭麗麗 曹文澤 柳映青 陳瓊 蔣小良 (廣州海關技術中心、江門海關技術中心、中國檢驗認證集團廣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