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支持依托廣碳所組建粵港澳大灣區
碳排放權交易所。粵港澳大灣區碳
排放權交易所定位為立足大灣區、服務全國、對接國際的碳要素定價平臺,未來擬開展碳排放權、用能權、生態產品等交易。以廣碳所為戰略載體,通過引入港澳相關機構完成設立粵港澳大灣區碳排放權交易所后,將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所互為補充支撐,大灣區內已納入全國碳
市場管控行業范圍但年碳排放低于2.6萬噸的企業、未納入全國
碳市場管控行業范圍內的重點排放企業均可在該平臺進行交易,并可開展跨境碳排放權流轉,最終推動廣州在雙碳目標下成為引領全國、接軌國際的國際化
碳金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