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清潔能源發展邁上新臺階
今年1月份,
江蘇銀行成功落地江蘇省首筆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向江蘇鹽城市雙湖新能源有限公司發放貸款2.97億元,支持該市建湖縣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
《金融時報》記者了解到,經測算,該項目每年可發電22000萬kWh,可節約標煤6710萬噸/年,可減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約2.3噸/年,可減少二氧化碳約0.51萬噸/年,環境效益顯著。同時,該項目運營25年可實現稅收約4.5億元,為農戶增加約1.3億元的租金收入。
在“雙碳”目標要求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我國新能源發展前景廣闊。近日發布的《關于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
政策措施的意見》提出,到2030年要形成非化石能源既基本滿足能源需求增量又規模化替代化石能源存量、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全面增強的能源生產消費格局。
業內人士認為,銀行業在風力發電、光伏發電、太陽能利用、生物質能源利用、抽水蓄能、氫能利用、地熱能利用、海洋能利用、熱泵、高效儲能(包括電化學儲能)、智能電網、大型風電光伏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跨地區清潔
電力輸送系統等多個新能源領域,均有廣闊的業務機遇,在助力創造良好生態效益的同時,產生可觀的經濟收益,實現“雙贏”局面。
“下一步,銀行業應聚焦清潔能源、綠色技術等綠色產業,嚴控煤電落后產能等‘兩高’領域新增授信,健全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供應鏈、碳
市場交易等綠色產品服務鏈條,強化客戶盡職調查、壓力測試等風險管控手段,通過參與專業化綠色國際組織及時更新ESG政策與對高碳行業的標準,為能源轉型客戶提供全方位、高質量金融服務。” 中國銀行研究院研究員鄭忱陽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