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做好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
市場數據質量監督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環辦氣候函「2021」491號);10月26日,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做好全國碳
排放權交易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碳排放配額清繳工作的通知》(環辦氣候函「2021」492號)。不難看出,主管部門為了第一年的履約率開始進行沖刺階段的努力。一從數據質量,力求保證公正公平;二從履約的交易產品,開放
ccer。筆者看來,長久看來,數據質量才是
碳市場的基礎和生命線。
由于碳市場的基礎數據全部通過核算而來,而基礎數據全部由控排企業自行提供,每年由企業自行填報,通過
第三方核查和主管部門確認后,進入登記系統,根據基礎數據發放配額,進行交易和履約。在這個流程中,企業基礎數據由于管理水平就會有很大的差異,而受利益的驅使,還有人為篡改的可能。至于,第三方核查,目前可能是碳市場中很薄弱的環節。
碳市場數據
問題由來已久,在試點地區時期其實就問題百出,有的甚至將數據篡改作為
碳管理的案例,也是一種悲哀。但因為涉及面比較少,關注度不高,也就草草而過。但全國碳市場開市以來,前有
內蒙古的案例,后有
河南的案例,讓人不覺警醒。
近幾年由于“控煤”及“雙控”的嚴格要求,各地方的耗煤數據問題就頻頻出現問題。公開媒體也頻頻曝光:先是中央環保督查組在
山東查出多家企業瞞報共計幾百萬噸的耗煤量,后有
安徽某地方國企瞞報耗煤量。很多發電企業,為了保持數據的一致性以及企業的利益,在企業填報中,也是少報用煤數據,進而減少碳排放數據。
對于碳市場具體要求而言,單位熱值含碳量,也是繞不開的另一個參數,而且碳市場也進行了詳細的實測要求。這個參數由于相對專業化,因此會有某些咨詢機構幫助企業編纂數據等方法,以降低排放,牟取利益。
此外,就發電企業而言,很多中小電廠的管理很不規范,數據報表的隨意性非常大,數據質量可想而知。
至于第三方核查,由于各方面原因,近幾年水平是“王小二過年”,基本形同虛設。這方面也有一些文章說明,在此,筆者也不展開。
由于利益巨大,卻對數據管理不到位,造成了碳市場的尷尬境地。沒有了真實的數據基礎,而
碳金融更是無從談起。雖然各地主管部門開始進行檢查,但所有人都明白,肯定會有不少漏網之魚,而這些也將危害到碳市場的發展。
發電行業相對來說,工藝是相對簡單的,而其他一些控排行業將更為復雜,如何提高數據質量,將是任重而道遠的任務。這方面,可以借鑒歐盟的一些作法,以及國內其他一些行業的管理辦法。如統一頒發并管理
核查機構資質、強化個人資質、進行環保督查、核減造假企業配額并長期有效、將篡改數據納入刑事責任范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