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斯坦生態、地質和自然資源部部長布列克舍夫日前表示,2021年,歐亞經濟聯盟成員國就深化氣候領域合作達成一致,各成員國均承諾到2050-2060年前實現
碳中和。這主要與歐盟開征“碳邊境稅”、能源價格預期下跌,以及氣候變化影響農業生產等因素有關。為此,哈薩克斯坦綠色發展研究院科教中心主任巴赫特·葉塞金娜就如何減輕全球能源轉型對哈薩克斯坦和歐亞經濟聯盟的影響接受歐亞網(eurasianet.org)專訪。
葉塞金娜在采訪中表示,哈政府已制定《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目標
政策聲明》草案,此外還將制定行動計劃。現有的《實現國家
減排承諾路線圖》已經提出一攬子措施,包括提高能效,引入
碳排放有償配額和碳稅,植樹20億棵,計劃到2030年將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提高至15%,2050年提高至50%。據德國國際合作協會(GIZ)估算,哈薩克斯坦為實現碳中和目標將耗資超過6000億美元。
哈薩克斯坦正在研究建立本國的碳稅征收體系,以避免全額向歐盟支付“碳邊境稅”,所得款項將用于本國的“綠色”項目。征收碳稅雖然有利于刺激減排,但也將增加采礦業成本,首先會影響到能源部門。因此,有必要充分考慮各類風險,特別是對于能源消費者的風險。一旦開征碳稅,必須同時下調增值稅和其他間接稅種。歐盟引入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將嚴重打擊哈產品出口,
冶金、
化工、
水泥等行業將成為重災區,2026年以后將對原油出口造成影響。
俄總統特別代表丘拜斯出席圣彼得堡國際經濟
論壇時表示,歐亞經濟聯盟也應考慮征收“碳邊境稅”。對此,葉塞金娜認為,該做法將有利于沖抵歐盟實施碳邊境調節機制帶來的負面影響,尤其是對于俄羅斯和哈薩克斯坦等出口受影響較大的國家。據初步估算,歐盟征收碳關稅將導致哈薩克斯坦出口損失近30%。歐亞經濟聯盟的出口損失有待進一步評估。
不少專家認為,目前,全球能源產業出現的很多
問題,包括天然氣價格上漲等,是由于歐洲國家能源轉型速度過快所造成的,其中存在較大風險。對此,葉塞金娜表示,歐盟急于能源轉型,是為了盡快擺脫對從俄羅斯和哈薩克斯坦等第三國進口石油產品的依賴。歐盟計劃在《歐洲綠色協議》(Green Deal)框架下投入1萬億歐元,進一步加快了能源轉型步伐。值得注意的是,歐盟的這項政策獲得了廣泛的政治支持,包括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6次締約方大會(COP26)框架下,已有90多個國家(包括烏克蘭、阿塞拜疆)加入了美國和歐盟發起的“全球甲烷減排承諾”倡議,其本質是到2030年前減少煤炭開采。俄羅斯和哈薩克斯坦未加入這一倡議,原因是煤炭開采成本較低、兩國煤炭儲量巨大(哈薩克斯坦可開采300年)、失業風險上升(哈國內超過3萬名礦工面臨失業風險),同時會導致兩國采礦業產值下降和出口減少。
考慮到可能產生的社會經濟后果,以及兩國廣袤的領土和寒冷的氣候(哈供暖季長達7個月,境內沒有核電,天然氣短缺),俄哈政府均選擇了“軟脫碳”的政策。俄政府在COP26前夕批準了《到2050年前實現溫室氣體低排放的社會經濟發展戰略》。哈政府預計于2022年4月發布《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目標政策聲明》草案。
有學者指出,類似全球能源轉型這樣的大規模項目理應由世界各國共同討論決定,而不是由西方國家自行制定新的規范,并強制世界其他國家執行。其目的不是為了“凈化地球”,而是為西方國家自身創造新的競爭優勢。對此,葉塞金娜表示,歐盟曾試圖于COP26前夕在20國集團框架下共同討論全球能源轉型問題,但未能達成任何協議。這就解釋了為何印度拒絕接受《巴黎協定》第六條(規定允許各國開展碳監管和
碳交易領域合作,即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困難或減排成本高昂的國家,可以從減排量已超過其承諾減排量的國家手中購買
碳減排信用額度)。同時,要求獲得特別資金援助和制定專門減排、脫碳計劃的發展中國家(巴西、中國、俄羅斯、哈薩克斯坦等)對此也提出反對意見。
烏克蘭獲得了產煤地區脫碳的特殊援助,而煤電占比和人均排放量水平(超過2萬噸/年)與烏克蘭相當的哈薩克斯坦卻未獲得任何援助。由此可以認為,氣候談判過程中存在著政策影響的因素。同時,氣候外交也是關鍵性的影響因素,應當在COP26平臺得到充分利用,特別是合作建設核電站、氫能、地熱、煤層氣等項目,哈薩克斯坦和俄羅斯在此領域擁有巨大潛力。按熱值統計,哈薩克斯坦的地熱儲量超過石油、煤炭和天然氣等傳統能源的總和。哈政府計劃到2030年前投資800億堅戈(合1.855 億美元),用于地熱、氫能和核能開發。此外,哈煤炭行業和電網系統的設備老化率高達70%-80%,每年需要獲得額外財政補貼。
如果能對投資政策進行適當調整,并將其與產業技術升級同步,包括根據新版《生態法典》自2025年起廣泛采用最佳可用技術,為該領域科研提供專項支持,可以確保哈薩克斯坦在2030年前維持競爭優勢和實現能源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