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雙碳目標下,為推動碳信托相關業務發展,信托行業有哪些積極實踐?又面臨哪些困難?
袁田:結合雙碳目標以及我國綠色金融發展整體戰略,信托行業持續深化轉型服務綠色經濟發展,大力推進綠色信托創新發展。在碳信托領域,已有信托公司結合自身資源稟賦先行先試,取得了較為顯著的實踐效果。例如,中航信托發起設立“
碳中和”主題綠色信托計劃,與專業的
碳資產管理機構合作篩選優質
碳匯標的資產,募集社會資金投向
碳排放一級
市場或全國交易市場交易
碳配額和中國核證自愿
減排量(
ccer),通過市場化手段助力控排企業完成碳履約,同時也可助力碳資產合理定價與有效流轉,依托信托靈活的制度安排,引導更多社會資本參與碳中和行動,為受益人實現最佳信托利益。實踐中,也有信托公司針對地方碳
排放權交易市場開發設計碳信托產品或直接投資于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項目,積極助力
碳減排技術的商業化應用。
信托公司開展碳信托業務雖然已經迎來良好的市場機遇,但是限于創新業務的開拓難度、自身能力建設儲備不足、配套
政策制度尚待完善,碳信托發展仍然面臨現實困境。其一,信托公司深刻理解綠色產業及碳技術領域的業務邏輯還有待加強,綠色產業范圍廣,細分領域多,市場化程度水平不均衡,相應地投融資風險判斷邏輯更加復雜,需要信托公司深耕產業,探索可持續的商業盈利模式,平衡資金方與資產方的雙向需求,方能提供妥適的信托金融服務及受托服務。
其二,信托公司開展傳統融資類信托業務的思維慣性和管理方式亟待變革,需要深化轉型甚至重塑業務能力結構,提升圍繞碳資產的賬戶管理受托服務能力和基金化的權益投資能力以及依托數字化系統運營的項目動態管理能力。
其三,伴隨綠色信托業務的全流程管理,環境風險將被納入并成為信托公司開展項目風控管理的必要組成部分,無論是信托公司自身還是交易對手的環境信息及管理風險均須通過科學規范的內控制度和管理規范加以約束與防范,對信托公司開展綠色信托業務的風險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信托業踐行ESG可持續發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