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全球適應目標有哪些難度?各方如何開展適應合作?
徐華清:適應氣候變化確實是發展中國家最為直接和迫切的需求,這是廣大發展中國家由于生態環境、產業結構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等方面的原因,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普遍較弱,比發達國家更易受到氣候變化的不利影響。
發展中國家締約方一直積極推動,并呼吁盡快啟動為期兩年的關于全球氣候適應目標的綜合工作方案。全球持續升溫,極端氣候和天氣事件將進一步加劇,可能產生的影響、威脅、風險也將隨著不同國家的適應能力和適應水平相差巨大。
因此,亟需基于現有最佳科學和發展中國家締約方的優先事項和需要,基于最脆弱國家氣候適應行動和重點工作的理解和實施,基于科學和風險管控的基本要求,并在進一步加強氣候變化對全球、區域和地方的影響、應對方案和氣候適應所需條件研究基礎上,盡快研究制定全球長期適應目標,并加強對最不發達國家、小島嶼國家等脆弱地區適應行動和支持,包括融資、能力建設和技術轉讓,以提高適應能力,加強彈性,減少對氣候變化的脆弱性。
為有效推進適應領域的國家合作,我們認為需要進一步敦促發達國家締約方為支持氣候適應,快速和大幅度提高資金投入、技術轉讓和能力建設,以響應發展中國家締約方的需要,努力確保發達國家締約方在2025年之前,向發展中國家締約方提供高于目前水平一倍以上的適應氣候變化的共同資金,以為平衡
減排和氣候適應提供更多資金。同時呼吁多邊開發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和私營部門加強資金調動,為實現氣候計劃,特別是適應行動提供必要的資源。
為推動形成包容、平衡的談判成果貢獻中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