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設定排放量“低于歐盟”目標
俄羅斯是一個化石燃料超級大國,石油和天然氣在其經濟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1999年,俄羅斯簽署了《京都議定書》,但直到2004年才正式批準,2005年生效。
俄羅斯參與了京都議定書的第一個承諾期(2008-2012),允許直接
碳交易排放配額以及為其他國家的
減排項目融資。
由于俄羅斯在《京都議定書》第二期(2013-2020年)中沒有做出任何承諾,因此俄羅斯公司無法進一步參與此類項目。
2013年,普京簽署“關于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總統令,通過可再生能源支持計劃。
2014年4月,俄羅斯通過了一項列舉減排關鍵措施的實施計劃,該計劃包括三個主要要素:建立溫室氣體監測系統、評估減排潛力和制定政府措施來調節排放水平。
在2015年巴黎聯合國氣候大會上,俄羅斯總統普京表示,俄方將努力通過新納米技術等科技手段來實現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目標。為了更好地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俄羅斯聯邦政府在燃煤發電領域、能源開發領域、天然氣開發領域、核能開發領域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領域都采取了措施。
2020年11月,普京簽署了一項減排法令,旨在到2030年將俄羅斯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較1990年水平減少70%,但任何減排行動都必須以社會經濟穩定平衡發展為前提。在今年最新發布的國情咨文中,普京提出了新的目標,即俄羅斯國內12個最大的工業中心的
碳排放必須減少20%,未來30年內,俄羅斯的累計溫室氣體排放量要低于歐盟。
同年,俄羅斯政府還決定將基于可再生能源的發電能力擴大的財政支持計劃延長至20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