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第二十六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會議(COP26)在英國格拉斯哥正式開幕。這是自2015年巴黎峰會(COP21)以來最重要的氣候會議,同時這次會議也面臨著巨大和復雜的挑戰。
除回顧自2015年《巴黎協定》簽署之后取得的進展,解決巴黎峰會的各項遺留
問題,總結失敗教訓之外,COP26的首要任務是讓各國在2050年左右實現全球凈零排放、2030年前加大
減排力度和速度做出承諾。
然而,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氣候議題上所面臨的
難題并不相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指出,歷史上和目前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的最大部分源自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的人均排放仍相對較低,發展中國家在全球排放中所占的份額將會增加,以滿足其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
UNFCCC明確提出,各締約方應在公平的基礎上,根據他們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各自的能力,為人類當代和后代的利益保護氣候系統,發達國家締約方應率先采取行動應對氣候變化及其不利影響。為此,澎湃新聞梳理了歐盟及美日等國歷史上對氣候問題作出的“承諾”與改變,以及他們如何推動國內
政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