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的主題就是依法治國,此后依法治國的理念成為各行各業都需要遵守的基本理念,而在黨的十九大中又將依法治國理念上升到了一個新高度。按照依法治國理念的基本要求,
政策措施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是法制發展的必然選擇。在依法治國理念的指引下,近些年來我國的立法工作有了長足的進步和發展,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產生了大量的立法。就碳達峰而言,目前政策文件非常之多,已經形成了一定的體系化,這些規范停留在政策規范的層面雖然可以落地實施,但是沒有法律制度的保護,很容易被修改或者在執行過程中被歪曲,結果必然會影響碳達峰和
碳中和目標的實現。因此,需要用法律制度將碳達峰推進過程中常見的
問題和可以重復實施的措施加以規定,才能夠將依法治國的思想貫徹到底。根據依法治國的理念,碳達峰的實施,必須有明確的實施主體、規范化的實施程序、確定性的法律后果,如果這樣的規范化得意實現,那么碳達峰實施就具備了法定性、規范性、強制性,這樣就可以以更為平穩的速度開展碳達峰工作,碳達峰與碳中和的目標將會如期實現。所以,將碳達峰的實施法制化,是依法治國理念在碳達峰領域內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