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達成“碳中和”狀態維度看,“碳去除”和“轉向后碳經濟”兩種方式 對實現“碳中和”缺一不可
不同機構對
碳中和的定義不完全相同,維基百科在綜合了不同機構和學者的觀點后,給出了一個筆者認為相對嚴謹和全面的定義3:碳中和(Carbon neutrality)是指通過碳去除(carbon removal)平衡二氧化
碳排放,或者完全轉向后碳經濟(post-carbon economy)消除(eliminating)二氧化碳排放,實現二氧化碳凈零排放(net zero carbon dioxide emissions)。4
所謂碳去除,是從大氣中去除二氧化碳并將其鎖定數十年、數百年或數千年的過程。5碳去除技術有時也被稱為負排放技術(NET)。大多碳去除技術與增加地球生態系統的固碳能力相關。其中,與陸地有關的主要碳去除技術有:大量種植新森林(植樹造林/重新造林)、使用免耕農業和其他做法來增加土壤中儲存的碳量(土壤碳封存)、制造木炭并將其掩埋或犁入田地(生物炭)、從生物燃料和生物能源植物中捕獲和封存碳(BECCS)、將碎石鋪在陸地上以吸收空氣中的二氧化碳或將它們暴露在富含二氧化碳的流體中(增強礦化)等;與海洋有關的碳去除技術主要是增加海洋的碳吸收能力,包括將堿性物質(如石灰)撒在海洋上(海洋堿化)和通過給海洋施肥增加海洋
碳匯。不過,與增加陸地碳匯能力的方法相比,增加海洋碳匯的上述方法爭議較大。6此外,直接從空氣中捕獲二氧化碳并將其封存起來的方法也是未來重要的碳去除技術(DACCS)。
因此,碳去除技術,或者負碳技術概括起來就是兩類技術,一類是增加生態系統碳匯的技術;另一類直接從空氣中捕捉并封存二氧化碳的技術。
轉向后碳經濟是實現碳中和的另一種方式,而且是更重要的方式。轉向后碳經濟也叫經濟低碳轉型。通過低碳經濟轉型“消除”二氧化碳排放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能源系統的轉型,即能源系統從目前以化石能源為主導的能源系統向以可再生能源為主導的零碳能源系統轉型。從德國和歐洲其他國家的能源轉型經驗看,能源系統轉型依賴于三個支柱:其一,提高化石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化石能源消費總量,從而減少與化石能源利用相關的二氧化碳排放;其二,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從而避免二氧化碳排放;其三,在
航空和航海領域推行碳中性燃料替代化石燃料,減少遠洋和航空領域的二氧化碳排放。
二是產業低碳轉型,即技術與生產工藝過程創新把與工業與農業生產過程排放的二氧化碳減少到最低,7
交通和建筑部門排放的二氧化碳減少到最低。
需要強調的是,“碳中和”實際強調的是最終達成的一種“狀態”。“碳去除”和(通過低碳經濟轉型實現)“碳消除”都是應對氣候變化,最終實現地球“碳中和”狀態的兩種方式。一方面,“碳去除”可以減緩氣候變化,但它不能替代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碳消除)。因為“碳去除”通常是緩慢作用的,而且與當前人類活動排放規模相比,“碳去除”規模有限。8因此,轉向后碳經濟是減少碳排放更為重要的方式。另一方面,從目前的認知水平和技術演進判斷,工業和農業生產過程難以實現碳的“零排放”。這些通過經濟低碳轉型無法“消除”的碳排放,最后只能通過“碳去除”獲得的排放容量空間來“中和”。因此,要使人類活動所影響的“碳”最終達成“碳中和”狀態,“碳去除”和“轉向后碳經濟”兩種方式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