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
碳市場建設從地方試點起步。2011年10月,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開展
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同意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湖北省、廣東省及
深圳市開展碳
排放權交易試點,標志我國碳排放權交易工作正式啟動。2013年,深圳、上海、北京、廣東和天津五個省市率先開始試點交易。2014年,重慶、湖北試點碳市場開始交易。2016年,
福建省也加入試點碳市場行列。地方試點從2013年6月陸續啟動交易,市場覆蓋
電力、
鋼鐵、
水泥等20多個行業近3000家重點排放單位,到2021年6月,試點省市碳市場累計配額成交量達4.8億噸二氧化碳當量,成交額約114億元。重點排放單位履約率保持很高水平,市場覆蓋范圍內碳排放總量和強度保持雙降,促進了企業溫室氣體
減排,強化了社會各界低碳發展的意識,為全國碳市場建設積累了經驗。
伴隨碳市場地方試點的初步建立,生態環境部相繼印發《2019-2020 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納入2019-2020 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名單》等相關文件。2021年1月5日,生態環境部發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 (試行)》。此外,全國各試點市場也陸續發布地方
政策,如《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天津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試行辦法》、《重慶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湖北省碳排放權管理和交易暫行辦法》、《廣東省碳排放管理試行辦法》 等。這些文件通過政策、法律體系的建立保障了
碳交易市場的正常運行,并對排放控制目標、配額分配方法、質量控制等多方面加以規定,使碳交易市場機制得以有效發揮。
為進一步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實現經濟與生態環境的協調可持續發展,我國于2021年7月正式啟動了全國統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場,從試點到全國統一開市,這是我國碳市場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件大事。全國碳市場建設采用“雙城”模式,即:上海負責交易系統建設,湖北武漢負責登記結算系統建設。定位于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政策下的碳排放交易市場的發展將增加傳統產業碳排放成本,促使其不斷通過技術進步和
節能投資降低碳排放。發電行業作為首個納入全國碳市場的行業,納入的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超過2000家。根據生態環境部測算,納入首批碳市場覆蓋的企業碳排放量超過40億噸二氧化碳,這意味著我國碳市場將成為全球覆蓋溫室氣體排放量規模最大的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