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碳工作要循序漸進,現階段應把握哪些尺度?
2021年8月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要統籌有序做好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盡快出臺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堅持全國一盤棋,糾正運動式“減碳”,先立后破,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
為了全面、科學、精準部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有必要以
問題為導向,以實事求是、尊重規律、循序漸進、先立后破原則為指導,穩中求進地采取相關措施。
一是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要全國統籌,各地不能自行其是。碳達峰碳中和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變革,是一項涉及經濟、社會全面轉型的系統性工程,因此必須堅持系統觀念,處理好發展和
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的關系,在全國層面予以統籌。每個地方的產業定位和區域功能定位是有差異的,每個地方都實現碳中和既不可能,也不現實。因此應堅持先立后破的原則,在中央和地方的分級統籌之下統一部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立足于流域和城市群優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壯大產業集群,在培育流域和區域經濟競爭力的同時減少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促進高質量發展。目前,國家正抓緊制定完善碳達峰碳中和的總體行動方案和各主要方面的專門行動方案。碳達峰碳中和屬于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的重要工作,屬于“國之大者”,在總體行動方案和專門行動方案出臺前,各地應當樹立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全局觀和歷史觀,既不要著急喊口號提目標,也不要大拆大建或者大關大停。在方案出臺后,各地方再立足于本地經濟和社會發展實際分類施策,出臺自己的實施方案,壓實各方責任,協同做好產業發展的加法和
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的減法。
二是嚴控“兩高”項目增量,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盲目上馬“兩高”項目不僅浪費資金、侵占土地、浪費能源、破壞生態、污染環境,還損害國家、區域和行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和能力。對于已經獲批的在建的“兩高”項目,不符合環評和能評要求的要堅決整改;對于已經獲批但未開始建設的“兩高”項目,建議重新開展能評審批;對于不符合能耗雙控要求的新項目,不能再審批;對“兩高”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和臺賬管理,進行分類處置、動態監控。對于符合國家發展戰略要求的重大項目和原料煤、焦炭的輸出,其能耗應實行單列,不搞一刀切。鼓勵公眾舉報未批先建的“兩高”項目,鼓勵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按照《環境保護法》的規定起訴未批先建的“兩高”項目。建議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將“兩高”項目的審批、建設和運行納入督察范圍,加強源頭把控。建議國家發改委會同生態環境等部門建立通報批評、用能預警、約談問責等工作機制,對于違規項目要及時通報,并提請紀檢和國家監察機關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切實改變老實人吃大虧、違規者占便宜的現象。但也要科學設置各地能源雙控目標的首次考核時間,為地方壓縮產能、企業
節能改造騰出時間。
三是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要尊重規律,不能脫離基礎和能力。有多深的基礎就蓋多高的樓,有多強的能力就干多大的事。經濟發展有自己的規律,生態保護和環境污染防治有自己的規律,低碳發展也有自己的規律,所以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部署應實事求是,結合這三個規律及各地、各行業的基礎和能力,循序漸進地推進。部署過急、過嚴或者過慢、過寬都會損害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和能力。方案出臺后,各地應當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引領,以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為關鍵,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空間格局,協同推進綠色低碳能源體系建設及工業、建筑、
交通、社會生活綠色低碳轉型升級工作,不搞“一刀切”。在碳達峰碳中和的進程中,產業形態會發生改變,一些企業會因技術和資金問題退出
市場,一些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高質量發展道路的企業會發展壯大,因此對于碳達峰碳中和的經濟影響不能過于樂觀,也不能過于悲觀。
四是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要夯實基礎,加大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的力度。目前,我國的生態環境保護成效總體向好,但是生態環境保護和
節能減排的基礎尚不牢固,主要原因是產業技術創新和特色產業發展不夠。缺乏經濟基礎談碳達峰碳中和意義不大,各地都要基于產業基礎把特色產業做好,研究有利于本地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稅、價格、金融、土地、政府采購等
政策,抓緊部署綠色低碳前沿技術研究,推動特色產業領域的綠色低碳技術實現突破,加快推廣應用減污降碳技術,統籌產業布局,推進產業協同。產業發達了,經濟基礎好了,節能減排的基礎就牢固了。產業技術創新和綠色產業發展是一個比較漫長的過程,需要一定的的歷史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