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信托是彰顯信托本源特色的服務創新
碳資產作為一種財產性權益,是無形資產,需要體現于信托賬戶作為載體。由此,針對碳信托賬戶開展的受托服務,例如碳資產的托管與權益分配,以及企業及個人
碳足跡的受托管理與服務,則均可成為信托公司開展服務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業務的創新場景。
實踐中,個人或企業的碳足跡核算與管理可以通過碳信托賬戶的受托服務方式實現。例如信托公司可以與具有碳核算和碳核查的
第三方專業技術平臺合作,開展針對個人或企業碳足跡的碳核算或碳核查受托服務。委托人將其個人或企業碳足跡的核算數值作為碳資產設立碳信托,納入獨立的碳信托賬戶,獨立于個人或企業的其他財產,成為其自身創造形成的碳資產,交由受托人托管并按照委托人意愿,參與
碳中和及
碳交易,也可以通過公益慈善信托的方式,基于特定的公益慈善目的,向不特定的受益人分配及轉讓碳資產。
由此,基于碳賬戶的受托服務業務是信托公司開展服務信托及公益慈善信托的創新業務,是受托人對碳資產的主動受托管理,業務核心是向受益人提供非投融資目的的受托服務,通過嚴格履行審慎管理的受信義務,實現服務信托或慈善信托的信托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