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制定“碳達峰、碳中和”的奮斗目標和核心指標
有條件的省市,如東部沿海地區,經濟比較發達、產業結構先進,已經進入工業化后期,有條件率先實現碳達峰目標。
在具體指標設定方面,不僅要有與
節能減排降碳直接相關的指標,如二氧化碳和主要大氣污染物的排放、萬元生產總值能耗、工業用電量等,還要有與
碳排放降低倒逼而來的相關指標,如新興產業占比、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等產業結構、能源結構指標。
在具體階段性目標方面,可以設定碳達峰、低碳發展、趨零排放、
碳中和四個階段。
其中,碳達峰階段要實現從高碳經濟轉向低碳經濟、從高碳產業轉向低碳產業、從高碳能源轉向低碳能源、從高碳社會轉向低碳社會,大幅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大幅提高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
低碳發展階段要實現碳排放大幅度下降,基本實現低碳產業經濟社會體系;趨零排放階段要實現主要產業特別是能源碳排放降至趨于零,基本實現綠色工業革命;碳中和階段要基本建成零碳產業、零碳經濟、零碳社會和零碳國家。
圍繞這四個階段,再細化到每個五年計劃的階段目標,并分解落實為各地方政府、部門、園區、企業、家庭的碳排放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