亟須健全碳排放核算體系
今年5月,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全體會議在
北京召開。會議強調,要緊扣目標分解任務,加強頂層設計,指導和督促地方及重點領域、行業、企業科學設置目標、制定行動方案。要尊重規律,堅持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科學把握工作節奏。
“我們要為碳
減排提供相應的
政策支撐,重要依據之一就是
碳排放的統計核算。這項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關系到
碳減排的政策是否合理,以及如何跟進相應的管理和運作機制,最終影響到雙碳目標能否真正實現。”華北
電力大學能源互聯網研究中心主任曾鳴對第一財經分析。
核算是指控排企業按照監測計劃對碳排放相關參數實施數據收集、統計、記錄,并將所有排放相關數據進行計算、累加的一系列活動。
曾鳴認為,碳排放統計核算工作的基礎是對碳排放的監測,即“
碳足跡”。當前,核算工作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做得更扎實。碳排放,貫穿了能源從生產、傳輸到使用的整個產業鏈。雖然是基礎性的工作,但是監測內容非常細致,需要技術手段、管理機制、政策規定等多方面的支持配合。只有做好了監測工作,才能進行碳的統計和核算。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李繼峰等人在2020年6月發表的《國家碳排放核算工作的現狀、
問題及挑戰》一文中表示,國家碳排放核算是準確掌握我國碳排放變化趨勢、有效開展各項碳減排工作、促進經濟綠色轉型的基本前提,是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國際談判的重要支撐。
上述文章提出,我國雖已初步建立了碳排放核算方法,并開展了5個年份的清單核算工作,但仍存在工作機制不完善、方法體系相對落后、能源消費及部分化石能源碳排放因子統計基礎偏差大、碳排放核算結果缺乏年度連續性等現實問題,影響了國家發布的溫室氣體排放清單核算數據的權威性。
文章強調,面臨新時代挑戰,亟須加快建立健全碳排放核算工作體系,這將成為“十四五”時期我國在推進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確保2030年左右實現碳排放達標的重要基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