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全國碳市場發電行業配額分配方案的建議
一是開展“雙碳”目標下配額分配方案更新。“雙碳”目標下,我國面臨能源結構轉型和低碳發展的要求。在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過程中,要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
電力系統,太陽能、風電等新能源將是能源轉型的主力軍,煤電將由長期以來的電量和電力的保障向主要提供電力保障的方向發展。因此,需結合我國所處經濟發展階段、能源電力轉型、國際碳
減排責任、
碳排放行業分布和電力
市場化程度等方面認真分析并加以更新。
二是加強電力行業配額分配研究。追蹤、分析電力企業參與全國
碳市場上線交易情況,合理評估現有配額分配方案的松緊尺度和配額更新的時間尺度。建立配額常態調節與應急調節機制,預測并避免碳市場對電力企業可能帶來的潛在風險。
三是盡快將
ccer納入履約并在配額分配方案中考慮CCER的影響。風電、太陽能等新能源快速發展。通過CCER抵消機制補償新能源的低碳環境效益,增加可再生能源電力的市場競爭力,吸引社會資本向可再生能源流動聚集,促進消費側電能替代,擴大新能源的消納時空范圍,有利于推動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
四是盡快擴大全國碳市場覆蓋范圍。基于電力行業配額分配方案,開展其他納入行業配額分配研究,確保不同行業的減排成本接近或近似相同,避免讓某個行業承擔過多的減排責任,避免使碳市場變相成為個別行業的補貼來源,影響行業發展、社會公平,以實現全社會低成本減排的碳市場目標。
五是探索建設全國電-碳市場。將現有電力市場和碳市場管理機構、參與主體、交易產品、市場機制等要素深度融合,生產環節構建主體多元的競價體系,消費環節構建減排與收益相關的激勵機制,配置環節構建“統一市場、統一運作”的交易模式。形成電價與碳價有機融合的價格體系,對電能和碳
排放權實施綜合定價。逐步擴大電-碳市場交易范圍和規模,打破市場壁壘,推動市場高效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