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與煤炭,誰先誰后?
石油既是燃料,也是重要的原材料。筆者認為,分析和討論
碳中和,要分清石油作為燃料與作為原材料的差異性。對于石油而言,對其燃料功能的替代,易于對原材料功能的替代。人類在未能找到石油在
化工領域原材料的非碳基替代品之前,是不可能實現完全物理脫碳的。而這點又是非常難以想象的,因為我們人類就是碳氫體,讓人類切斷與碳的聯系是多么多么地“不可想象,甚至是不道德”。
由生產、煉化、儲運、使用等各環節組成石油體系封閉性相對較強,使用邊界清晰,主要用于液態燃料和化工原料。基本上,石油與煤炭之間屬于弱替代關系,是兩個獨立性非常強的能源品種體系,各自運行,根本不存在先誰后誰的
問題。非要有個先后的話,從對
碳排放貢獻度角度看,先對貢獻度最大的“開刀”更合邏輯。
前文已經提過,我國二氧化碳排放總量中88%與化石燃料燃燒有關。根據王慶一先生編著的《2020能源數據》,2019年我國能源消費結構是煤炭57.7%、石油19.6%、天然氣8.3%,石油占比小于煤炭。在排放效果上,根據IPCC 國家溫室氣體清單指南,石油、天然氣的CO2 排放系數分別為是煤炭的0.818和0.593倍。可見,中國應該優先去考慮煤碳,穩妥考慮油氣,才可能在初期實現事半功倍的效果。畢竟,主要作為燃料的煤炭,具有較強的可替代性,而主要作為原材料的油氣,具有更強的不可替代性,需要技術、工藝、流程與資本等多方要素的更強的協同與創新,“骨頭太硬,現在的刀還不夠硬,需要慢慢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