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
電力市場建設仍處在探索階段,基本構建了“電力中長期交易+現貨市場”模式,電力期貨研究多年仍沒有做成產品推出。
碳市場以現貨交易為主,金融屬性未予明確,金融化程度不高,金融體系的價格發現、風險管理功能在二級碳市場中沒有發揮,部分試點省份雖然推出了包括碳
衍生品在內的
碳金融產品,但交易規模很小。而歐盟、美國等碳市場在建設之初就賦予金融屬性,一開始就是現貨、期貨一體化市場。在實施有效金融監管的前提下,未來可探索開發豐富的“電—碳”金融產品體系,提供“電—碳”金融期貨、期權等衍生品交易,為交易各方提供避險工具,并向市場提供資產管理與咨詢服務,滿足市場參與主體的多樣化需求,增強市場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