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項目審定
國家主管部門接到項目備案申請材料后,首先會委托專家進行評估,需進入審定與
核查機構名單的
第三方機構出具項目審定報告,審定程序主要包括準備、實施、報告三個階段,具體程序如下:
(1)合同簽訂,與第三方審定機構簽訂審定合同;
(2)審定準備,對項目設計文件進行符合性檢查;
(3)項目設計文件(PDD)公示;
(4)文件評審;
(5)現場訪問;
(6)審定報告的編寫及內部評審;
(7)審定報告的交付并上傳至國家主管部門要求的網站。
● (三)簽發階段-
項目注冊備案成功且產生減排量后,項目業主再向國家主管部門申請林業
碳匯CCER的簽發,主要包含以下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