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球已有50余個國家實現碳達峰。有哪些金融支持碳中和的國際經驗,值得我們借鑒?
王遙:氣候變化是一項全球議題,世界各國都在積極采取各項措施,通過完善頂層設計,制定綠色金融相關標準,推動綠色金融
市場創新等方式,以推動自身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的實現。其中,有相當多經驗值得借鑒。
歐盟作為全球可持續發展重要引領者之一,是最積極實踐和推進綠色金融的區域之一。2019年12月,歐盟委員會發布了《綠色新政》,旨在通過綠色技術等手段,推動歐盟綠色發展,在2050年之前實現氣候中立目標。其中明確指出要進行金融創新,不僅要求企業和金融機構將可持續性納入治理框架,強化氣候和環境信息披露,還提出將氣候和環境風險進一步納入金融體系,將此類風險整合進歐盟審慎框架,并對綠色資產現有資本要求的適用性進行評估,增強金融體系應對氣候和環境風險的能力等一系列措施;2020年3月,歐盟委員會發布了《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法》,對67項經濟活動擬定技術篩選標準,明確金融部門應承擔的責任,以幫助投資者、公司與發行人向低碳經濟過渡。
2019年,英國政府公布了“綠色金融戰略”(GFS),就金融部門如何協助企業進行環境信息披露,積極采取行動應對氣候變化與環境退化,并推動英國2050年零排放目標提出了要求。一些金融機構和大量注冊在倫敦的非政府組織,在2016年倫敦金融城發起“綠色金融倡議”(GRI)下,在推進綠色債券發行、增強綠色金融項目透明度、提升市場教育水平及綠色金融國際合作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美國在拜登政府上臺后提出近2萬億美元的“清潔能源革命與環境正義計劃”,主要圍繞能源技術創新及應用、氣候友好和適應的基礎設施建設與改造、氣候外交與美國在全球氣候治理中領導力、環境和氣候治理的公平正義,重振美國在應對氣候變化、氣候治理、清潔能源技術、制造業和能源行業發展方面的全球領導力。從市場來看,美國在綠色債券方面也展開了相當有益實踐。房利美(Fannie Mae)創新發行綠色抵押支持債券(MBS),并成為全球最大的綠色債券發行人,支持了綠色建筑和可持續經濟的發展。
碳交易機制是推動碳
減排的重要市場化手段。2005年建立的歐盟
碳排放權交易體系(EU ETS)是當前全球規模最大、最為成熟的
碳市場;北美則建立了加州碳市場和區域性溫室氣體倡議(RGGI)兩個區域性的碳市場,成為了全球碳交易活動最為頻繁和交易量最大的地區之一,其在
政策框架設計、
碳金融產品創新等方面積累的經驗也值得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