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要統籌有序做好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盡快出臺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農業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
碳排放源和
碳匯系統,理應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作出應有貢獻。
中國農業碳排放有三個結構性特征:一是農業排放以“非二氧化碳”為主。甲烷、氧化亞氮這兩類溫室氣體占比超過70%。二是碳排放來源從種植業、養殖業各占“半壁江山”逐步發展為種植、養殖、能源消耗“三分天下”。三是機械化帶來的能源消耗成為農業碳達峰的最大不確定因素。截至2018年,能源消耗碳排放量達到2.37億噸,由此帶來的碳排放占比已達農業碳排放的27.18%,超過化肥成為第一大排放源。
近年來,國家大力推進農業綠色發展,在投入品減量、廢棄物利用等方面取得了較大成就,在減少面源污染的同時,協同降碳的作用初步顯現。當下有序推進農業碳達峰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要充分認識到農業減碳面臨的挑戰。一方面,農產品需求的數量和質量實現雙升,農業生產規模、開發強度持續提高,隨著農業機械化水平進一步提升,可能帶來更多排放;另一方面,農業經營規模較小、過程復雜,致使農業碳排放核算困難。
考慮到農業機械化水平還有待提高,且農業排放以非能源消耗導致的“非二氧化碳”為主,農業雖然不過度強調能源消耗目標,但須將碳排放強度納入“十四五”目標。與此同時,進一步加強農業農村資源環境相關監測體系和臺賬建設,摸清家底,使
減排工作有據可查。
持續推進農業綠色發展,協同實現
碳減排。綠色發展與碳減排具有高度一致性,要繼續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畜禽糞污和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綜合治理,大規模開展國土綠化行動,穩定提升農村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調整優化農牧業生產結構,轉變農業經營方式,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發揮鄉村在碳匯方面的功能作用。
加快構建農業碳排放核算方法體系,探索進入
碳交易市場。從已有研究來看,農業碳排放核算參數不統一、要素不全面,缺乏公認的核算方法。要盡快啟動農業碳排放核算的
方法學研究,形成一套管理部門、生產主體、碳交易主體公認的核算方法體系,為農業進入
碳市場奠定方法基礎。要充分利用農業減排成本相對較低的優勢,將農業碳減排納入碳交易市場。初期可在農業綠色發展基礎較好、營商環境優良、改革精神足的地方,以縣為單位,選擇村集體經濟組織、專業大戶、合作社等規模較大、組織程度較高、市場意識強的主體,率先開展試點。
用好財政手段推廣低碳農業技術。建立健全綠色為導向的農業補貼制度和農村金融制度,財政和金融要加大力度支持化肥農藥減量、秸稈利用、地膜回收、國土綠化等環境友好行為,為農業減排和固碳持續提供激勵。要特別注重農業機械
節能降碳,將節能降耗作為進入農機補貼目錄的重要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