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監管強調相關信息披露
自2015年金融穩定理事會(FSB)成立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組(TCFD)以來,圍繞氣候情景分析開展的評估與披露框架逐步形成。包括四家銀行在內的15家中國金融機構簽署了TCFD,全球簽署方超過1500家。多家金融機構或自愿或在監管機構的指引下開展氣候風險評估及壓力測試試點工作。
2017年,包括人民銀行在內的八家央行,共同設立了央行與監管機構綠色金融網絡(NGFS)。NGFS在2019年發布《行動呼吁:氣候變化成為財務風險的來源》,提出使用氣候與環境風險壓力測試工具來評估氣候與環境風險。隨后,該網絡又在2020年先后發布《監管者指南:將氣候相關的環境風險納入審慎監管》、《央行和監管機構氣候情景》、《金融機構環境風險分析綜述》等多項指引或報告,為銀行開展情景分析與壓力測試提供了氣候變化情景分析、環境風險分析、典型分析案例等多方面參考信息。
此外,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BCBS)、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等機構也相繼發布氣候與環境風險相關指引或監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