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額外性等原因,新能源納入
ccer資產開發范疇的可能性較低,綠電的零碳效益不能通過碳資產側體現,但如果在
電力消費側綠電部分能核算為零排放,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環境價值也得到了體現。其機制在于
碳排放核算能夠納入綠電的貢獻,將提升綠電采購需求,在電力
市場中使可再生能源電力環境屬性溢價進一步提升。如果未來碳資產價格在50元/噸,相對于煤電,可再生能源的環境溢價就有望達到40元/MWh,將有效推動可再生能源快速發展,為“雙碳”目標形成助力。
6月22日,2021年度廣東可再生能源電力交易正式啟動,當天共有4家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和7家售電公司參與首日交易,合約周期涵蓋7月至12月,成交電量1048萬千瓦時,成交價差+18.78厘/千瓦時,相比于國家確定的上網標桿電價,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度電增收近2分,這是綠電參與市場化交易首次溢價成交,為未來綠電交易價格談判提供了有效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