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納責任權重機制下的考核主體是售電企業和沒有委托售電公司交易的
電力用戶以及擁有自備電廠的企業,以上主體需要綠電消納憑證來完成配額考核。由于獲得綠電消納憑存在一定的成本,售電企業無法無償轉移給用戶,所以用戶買到綠電也并不意味著能拿到綠電憑證,成為當前企業通過購買綠電實現
減排的重要障礙。綠電最終是被消費側用戶使用,綠電消費憑證理應由用戶獲得,或者涉及更加便捷的方式證明用戶使用了綠電,如此才能刺激消費側用戶主動采購綠電,依靠
市場的內生動力來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消納比例,通過供需關系發現綠電的市場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