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總體而言,碳邊境調節機制短期內對中歐貿易的整體影響有限,可以給予適當關注,長遠而言,可以通過加快發展國內低碳技術與產品、建立完善的碳定價碳市場機制等措施為應對碳邊境調節機制做好積極應對準備
一是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對于中國可能造成影響的目前主要涉及
鋼鐵和鋁,其產品出口額不到中國對歐出口額的百分之一,對于中歐貿易的整體影響有限;二是國內碳
市場和碳定價機制
政策可以積極抵消碳邊境調節機制帶來的影響,中國需要盡快擴大國內
碳市場和碳定價覆蓋范圍,如果碳邊境調節機制中涉及產品(如,鋼鐵、鋁)未被納入國內碳市場碳定價體系中,未來將因為高漲的碳邊境調節成本影響產品價格競爭力;三是部分
碳足跡較輕的鋼鐵和鋁制造者反而有可能獲得更大利潤空間。
現階段,歐盟各成員國對碳邊境調節機制的具體實施規則仍存在一些分歧,如免費配額的退出時間、是否考慮間接排放、進口國家的氣候政策如何進行量化、歐盟出口產品是否進行退稅等,歐盟有可能需要更長時間就這些
問題達成一致;但是,在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正式實施之前的一段時期,將是中國建立和完善國內碳市場碳定價政策的重要機會窗口。
在歐美戰略伙伴對話中曾就碳邊境調節機制進行討論,目前不排除美國有設置碳邊境調節稅的可能性,但目前尚未形成具體計劃。美國氣候特使克里表示在COP26召開前,美國并不會對碳邊境調節機制進行討論。有貿易專家表示,美國國內尚未形成碳定價政策體系,因此不具備實施碳邊境調節機制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