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海洋生態資源管控,牢筑本底碳匯
建立完善自然保護地體系制度,發揮藍碳保護“堡壘”作用。海洋自然保護地是生態文明建設和提供高質量生態產品的核心載體,在維護國家生態安全中居于重要地位。經過多年的努力,我國已建成占管轄海域面積4.1%的海洋類自然保護地,有效保護了各類藍碳生態系統的質量和穩定性。以紅樹林為例,納入自然保護地的面積約占全國現狀紅樹林的55%,可見仍有提升空間。未來應以藍碳增匯為目標,推動建立以海洋類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加強
碳匯功能和價值評估,將碳匯功能納入保護地規劃布局考慮因素,充分發揮自然保護地最直接、有效保護藍碳資源的顯著優勢,牢固保護海岸帶藍碳生態系統固碳能力和潛力。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制度,守護海洋藍碳生態安全底線。
作為國土空間“三條控制線”之一,我國的“生態保護紅線”有效保障守住著自然生態安全邊界。目前我國海岸帶幾乎全部的藍碳生態系統類型和大多數的藍碳資源面積已劃入生態保護紅線,建立健全以海洋生態保護紅線區為基礎的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制度,出臺嚴格的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辦法和監管指標體系,加強生態保護紅線實施監管,定期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及時開展生態保護紅線監測預警,嚴守海岸帶藍碳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和固碳功能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