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11:過渡期的政策很不明朗,有可能比較簡單粗暴
從這一稿看,歐盟對
政策過渡期的
問題完全沒有想好。相關章節的題目就很說明問題:“第十二章 初始過渡期;注:完整的第十二章正在制定中,等待政治指導;章節文本只是嘗試性的。”
從目前文字看,過渡期為3年,過渡期的措施與前文講到的很多措施背道而馳。1、CBAM是在產品進口時支付,而不是按年度統一結算;2、根據默認的排放強度計算排放量,而不是優先采用實際數據;3、默認排放強度采用歐盟同類產品的平均排放水平,而不是表現最差的10%;4、進口商必須先根據默認值計算排放量并支付CBAM,然后才可以自證其實際排放量并要求退款;5、同樣,進口必須先支付CBAM,然后才可以要求根據在原產國已支付的碳價退款;6、某出口國如果認為本國產品的平均排放強度低于歐盟同類產品的排放強度,可主張使用本國的默認排放強度。換言之,針對某一產品,有可能爭取到一個全國性的“優惠稅率”,但不可能爭取到企業的“單獨稅率”。
對出口企業而言,CBAM過渡期政策的影響最為直接,我們應當對此保持密切關注。
七. 結束語
碳關稅的本質是貿易措施,是全球貿易規則制定的一個新熱點。在這方面,歐盟正在積極成為主導者,其措施會有很強的域外效力。中國作為全球最大的出口國和第二大進口國,應當高度關注并積極參與國際規則的討論和制定。以往的經驗表明,參與國際規則制定,僅從應對的角度進行準備是不夠。應著手研究制定中國的碳關稅規則。自歐盟始,美、日等國都在考慮采取類似的單邊措施。在出口利益受損的情況下,各國最終會回到多邊的談判桌上。屆時,沒有本國措施的國家就會在規則談判中處于劣勢。
(吳必軒,上海海華永泰(
北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1] https://mp.weixin.qq.com/s/T36RdeDijmKBtRFET6kcdg
[2] 指二氧化碳及其他溫室氣體的排放量;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