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碳的社會成本估算不同,在綠色溢價框架下,通過碳稅、
碳交易確定碳的價格,目的是在操作層面讓化石能源的成本高于清潔能源。綠色溢價還可以同排放占比結合起來分析,有助于更好地思考行業(yè)層面的碳定價機制選擇
問題。綜合來看,碳稅和碳交易各有優(yōu)劣,不可偏廢。
比方說,對于高排放、低溢價的
電力、
鋼鐵而言,在經(jīng)濟層面看,它們的
碳中和生產(chǎn)技術已經(jīng)相對成熟,更多需要采用碳
市場機制來實現(xiàn)量的確定
減排。對于低排放、高溢價的
建材、交運、
化工行業(yè),它們的排放占比總和僅約20%,但較高的綠色溢價意味著它們的碳中和技術還不夠成熟,迫切需要推動技術創(chuàng)新。因此,這三個行業(yè)更適合采取碳稅的定價機制。至于
有色、
石化、
造紙這三個低溢價、低排放的行業(yè),從降低碳中和的交易成本角度來看,似乎也應可以更多地考慮采取碳稅的定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