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碳市場建設歷程和展望
(一)
早在2005年,中國便活躍在國際
碳市場中,參與清潔發展機制(
CDM)的項目開發和
減排量交易,為我國在碳市場方面的人才培養、
方法學及技術等積累了豐富的經驗。隨著中國從“十二五”起逐步重視國內低碳發展,落實國內低碳
政策,我國碳市場開始蓬勃發展。
2011年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開展
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
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湖北、廣東和
深圳七個試點碳市場啟動頂層設計和市場建設。
2013年,試點陸續開始進行交易。201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參照CDM機制建立了中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制,試點不僅交易自身配額,也可以購買自愿減排量來抵消自身排放。
截至2020年底,試點碳市場累計成交二氧化碳當量4.3億噸,總計100億元。經過多年的探索,試點碳市場減排效果明顯,碳排放從總量到強度呈現雙降趨勢。目前各試點地區在體系的設計和運行方面均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并從實踐上比較和驗證了各種不同政策設計的適用性,為建設全國統一碳市場積累了經驗、奠定了基礎。
圖2 試點碳市場累計成交量(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圖3 試點碳市場累計成交額(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二)
全國碳市場將正式啟動
2014年,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的組織和指導下,借鑒試點碳市場建設經驗,開始全國碳市場制度頂層設計和建設。
2017年12月19日,國務院
碳交易主管部門及其主要支撐機構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轉隸至生態環境部后,加快全國碳市場建設,于2020年12月發布《碳
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和《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2021年1月公布了《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管理辦法、配額分配方案、重點排放單位名單,3個文件構成了全國碳市場的綱領性文件。
全國碳市場的第一個履約周期從2021年1月1日正式啟動,截止到12月31日,共覆蓋2225家發電企業和自備電廠,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占我國能源活動二氧化碳排放的40%以上,超過40億噸。并且,在
水泥、
有色、
鋼鐵、
石化、
化工、
造紙、民航等行業條件成熟后,將被逐步納入全國碳市場管控。
圖4 全國碳市場發電企業地區分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