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市場與新能源各類支持政策之間相互銜接的問題
新能源的發展壯大,是各類支持
政策相互疊加的成果,新能源補貼退坡之后,在平價上網初級階段,作為隨機波動性強、穩定支撐能力弱和自身抗擾性低的電源品種,如果沒有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等政策的加持,新能源的發展仍會路途崎嶇。當下,新能源所占比重快速增加,依靠傳統電源的調節邊際,不斷消耗
電力系統既有安全裕度的發展方式不可維系,特別是以新能源為主體的電力系統中,新能源在調節性和安全性方面也要自證其能。
相對于政策支持,應更多依靠
市場機制建立新能源可持續發展方式,這也是理順電力市場關系以及建立全國性
碳市場的主要目標之一。完善電力市場中的電量市場、容量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目的在于發掘不同電源內在特性的價值,而碳市場設計在于發現不同能源的環境價值,兩個市場合理銜接才能通過市場手段尋找能源、環境發展的最優化路徑,新能源支持政策也應隨兩個市場建設而相應調整。而對于新能源而言,當前存在的消納責任權重、綠證和
ccer等支持政策,雖然側重點有差別,但在提升新能源的競爭力和消納量,發揮其綠色減碳價值這一核心上,實際上存在較多重疊部分。
譬如,在新能源普遍參與市場交易場景下,購買新能源電力能夠降低終端用戶
碳排放履約成本,那么在電力市場中新能源發電需求提升,可通過綠電價格溢出體現碳資產收益,能有效體現消納責任權重和碳市場的目標,那么理順相關政策之間的關系非常重要。為了降低政出多門的相互干擾,需要將各種支持意圖并軌到市場機制的設計中,呈現出更加明確的市場信號,才能最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資源支持新能源的發展,防止疊床架屋式的政策架構造成全社會能源發展成本增加以及利益分配不均等
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