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體系的變化
過去搞環保主要依賴行政手段。1990年代治理水污染實行的“零點行動”“關停十五小”“十一五”
節能減排,前幾年的環保督察,特點就是依靠“關停并轉”等行政手段。行政手段的好處是短期內見效快,不利之處是社會成本特別高,也特別容易反彈。
大家在
北京感受很明顯。此前不久還有不少人覺得我們的藍天保衛戰已經取得決定性勝利,但2021年兩會期間的重污染過程表明勝利并不徹底,反彈一觸即發。
今后的環保
政策手段恐怕要做出較大的轉換。“十四五”期間,中國經濟發展的壓力依然非常大,同時又要疊加環保的約束,尤其是碳達峰的承諾,發展與減排之間的矛盾會變得空前突出。
要想降低這對矛盾,最重要的手段是用好經濟政策,因為經濟政策的社會成本最低,更可持續,反彈也相對較少。所以“十四五”期間,我建議國家一定要更加重視經濟政策的使用。其實,我們的很多政策已經都有了,但需要環保部門、能源部門真正轉變觀念,真正把經濟政策作為
碳中和、
碳減排的首要工具,而不是走依賴行政手段、運動式減排的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