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三大氣候風險
在實現碳達峰的過程中,有三大氣候風險會對金融機構產生影響。氣候相關風險主要分為物理風險、轉型風險和責任風險三類,其中以轉型風險和物理風險為主,這三類風險對金融機構將產生越來越大影響。如轉型風險,即快速低碳轉型可能帶來的不確定性所導致的金融風險,包括
政策變化、技術突破或限制以及
市場偏好和社會規范的轉變等。轉型風險更多體現在金融機構的資產方面。如果金融機構向業務模式不符合低
碳排放經濟學的公司提供貸款,那么它們可能會蒙受損失。
為了應對氣候風險,金融機構可從四個方面著手:
一是降低高碳資產配置。金融機構是氣候變化的重要參與者,一方面,有責任減輕氣候變化的影響;另一方面,由于煤電等資產存在成為擱淺資產的風險,使得未來金融機構對煤炭開采和
電力領域的融資限制可能會不斷加強。
二是持續加強氣候和環境風險管理。如銀行業金融機構將環境、社會、治理要求納入授信全流程,是防范授信企業ESG風險顯著加大帶來的信用風險沖擊的有效手段。
三是采納國際國內框架和原則,加強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國際組織和國際金融機構以及國內監管機構制定的氣候、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方法和工具以及披露框架,為我國金融機構氣候、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提供了重要指引。
四是開展情景分析和壓力測試。目前由于中資金融機構對氣候風險還缺乏認識、氣候風險分析工具及數據的可獲得性有限等障礙的存在,只有較少的金融機構開始探索開展情景分析和壓力測試,來分析氣候和環境風險。目前還需要為金融機構進行相關壓力測試提供外部支持條件,比如,不同行業所對應的碳轉換系數、口徑統一的碳核算報表報告系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