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主席習近平在2020年9月22日召開的聯合國大會上表示:“中國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
政策和措施,二氧化
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爭取在2060年前實現
碳中和。”3060目標的提出,對應對氣候變
化工作、綠色低碳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1年2月1日,《碳
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正式發布實施,進一步推動了
碳交易市場的建設,規范了碳交易市場的運營。
目前,碳交易已形成一套較為完備的交易實施細則以及技術支撐體系,
碳市場總體架構日趨明朗。全國共有
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
深圳、
福建等8個地區的碳交易所在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全國碳交易市場也在緊鑼密鼓的建設中,預計采用“雙城模式”,上海負責交易系統建設、湖北負責登記計算系統建設。
參照金融交易所、商品交易所等較成熟的交易所模式可以發現,信用體系建設作為交易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一直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以上交易所通過全方位的信用管理,有效維護市場秩序,保障交易主體的合法權益,促進交易所健康、繁榮發展。而碳交易所作為新興交易所,在信用管理方面尚有提升空間。
關于碳交易市場/碳交易所的信用體系建設,可從以下五個維度具體實現:
(一)全域信用風險防控系統
圍繞碳交易前、中、后階段,打造貫穿交易生命周期的全域信用風險監測分析預警系統,最大限度避免風險事件的發生。
交易前:引入企業三要素(公司全稱、三證信息、法人信息等)核驗、CFCA身份
認證、企業黑名單數據等,提升企業身份核驗效率,避免企業身份信息冒用、企業信用信息欺詐,過濾不良、劣質客戶,為碳交易所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交易中:結合工商、司法、輿情、
電力等數據,針對交易所中的重點排放單位,開展7*24小時動態監控分析,及時掌握主體的生產經營情況,輔助監管部門預判企業的履約清繳能力,便于提前實施相對應的處置舉措。
交易后:基于區塊鏈技術可追溯不可篡改的特性,每筆交易自動生成信用記錄上鏈存儲,實現碳交易全流程閉環。搭建面向碳交易所交易主體的黑紅名單,推進守信者暢通無阻,失信者寸步難行。
(二)信用信息統一公示平臺
對接生態環境部的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貫通全國碳交易市場及各省碳交易所的“信息煙囪”,打造全國集約的環保領域信用信息公示平臺。聚焦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技術服務機構信息、交易主體黑紅名單、企事業單位的環保信用評價等信用信息,完善異議處理、信用修復等管理配套工作,開展環保領域信用信息的集中公示。同時,對接央行的征信報告、發改委的“信用中國”,及其他信息公示平臺,開展聯合激勵、聯合懲戒,提升公示信息在全國范圍內的影響力。
(三)交易主體信用評級系統
在生態環境部以及各省碳交易所的指導下,制定交易所主體信用評級標準,針對碳交易所中的參與主體開展主體信用評級以及后續的跟蹤信用評級,為交易主體打造“信用名片”、“信用二維碼”,減少信息不對稱
問題的發生,避免交易環節產生爭端,確保碳排放權交易的高效執行。對標發達國家的碳交易信用體系建設,為將來碳資產的跨境交易打下良好信用基礎。
碳交易所的信用體系建設簡稱為“碳資信”,其是開展碳金融的重要基礎。在信用管理完備的前提下,探索碳金融超市增值服務模式,創新性研究碳遠期、碳掉期、碳期權、碳租賃、碳債券、碳資產證券化、
碳基金、碳期貨等,結合多維度數據以及豐富的業務場景,打造以信用為核心的碳金融產品。基于“大數據+信用”的金融服務平臺,既能有效控制金融風險,又能支持碳交易所快速發展,通過引入金融活水的方式,保障雙碳目標的順利達成。
(五)碳市場監管科技系統
以宏觀統計數據、水電燃數據、氣象數據、內部交易數據為核心、開展場景化的信用功能服務,提供
碳配額精準測算、疑似碳排放污染源篩查、碳價格趨勢預測等應用,為生態環境部、各省生態環境廳局等監管部門提供宏觀和微觀層面的輔助決策依據。以科技賦能監管,提高監管效率,優化監管模式,推動政府機構的數字化轉型。
圖1 碳交易市場示意圖
通過上述的五大維度,完善了碳交易所信用體系基礎設施建設,提升了碳資信在碳排配額一、二級市場中的影響力。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央行頒布的《征信業務管理辦(征求意見稿)》的要求,碳信息屬于典型的信用信息,對碳信息進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動,需持牌經營。開展碳資信及碳相關信用體系建設業務,需申請企業征信備案或者信用評級備案。
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將“扎實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各項工作”列為重點工作,碳交易市場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在此背景下,基于碳交易所,管理碳資產、建設碳資信、發展碳金融、完成碳目標、實現碳自信,成為未來道路的必然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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