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施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專項政策,設立碳減排支持工具方面,有什么建議?
王金南:首先,基于碳達峰、
碳中和重點領域投資需求,完善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綠色金融標準體系,推動并強化金融機構披露
碳排放信息的強制性、規范性、真實性。相關金融機構可根據不同類型低碳項目融資需求,完善綠色金融產品體系。優化低碳項目實施的激勵
政策,加大央行再貸款機制對低碳項目的支持力度。
其次,各級財政部門可采取貼息、獎補、擔保等方式,降低低碳項目融資成本。鼓勵設立政府引導型碳中和基金,帶動金融機構以及社會資本投資低碳領域。
再者,基于全國統一的碳
排放權交易
市場,有序發展碳期貨、碳期權、碳租賃、碳債券、碳資產證券化、
碳基金等
碳金融產品和衍生工具。鼓勵養老基金、保險資金等長期資金開展低碳投資,提升機構投資者碳排放分析能力。
最后,積極開展國際合作,支持國際金融組織和跨國公司在境內開展低碳投資。
“以低碳甚至零碳為重要目標引領經濟社會發展”